《国防科工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国防科工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是为规范国防科工局科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质量,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该办法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适用于国防科工局所属科研项目的管理。

一、项目申请

1.1 项目申请人应填写《国防科工局科研项目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书;

(2)科研项目的技术报告或技术方案;

(3)项目所需的科研设备、物资清单;

(4)项目人员简历、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等信息;

(5)其他必要的材料。

1.2 国防科工局应对项目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将获得立项批准。立项批准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研究目的、任务、时间、预算、人员、材料、环境等要素。

二、项目管理

2.1 项目管理应按照《国防科工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包括项目规划、项目执行、项目评价和项目收尾等阶段。

2.2 项目规划阶段应制定详细的项目规划书,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时间、预算、人员、资源等要素,并按照项目申请书的要求进行评审。

2.3 项目执行阶段应按照项目规划书的要求进行,包括项目进度管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物资管理、财务管理等。

2.4 项目评价阶段应按照项目验收标准进行评价,确定项目是否达到预定目标,是否完成预期任务,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并撰写项目评价报告。

2.5 项目收尾阶段应按照项目验收标准进行收尾,包括项目资料整理、设备维护、文献出版等。

三、项目管理监督

3.1 国防科工局应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包括对项目规划、执行、评价和收尾等环节的监督,对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2 项目管理监督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包括定期召开项目会议、开展项目评估、进行项目管理监督卡等。

《国防科工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为国防科工局科研项目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框架,有利于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质量,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该办法也明确了项目管理的要求和程序,为科研项目的管理和执行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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