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西北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确保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项目管理办法。
一、项目简介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西北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的管理和实施。科研项目应当符合学校科研项目的管理要求,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计划,涉及科学、技术、工程等方面的知识。
二、项目申请
1.1 项目申请应当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出。
1.2 项目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项目的名称、研究内容、研究目标、研究计划、预算、进度安排、参考文献等。
1.3 项目申请应当符合学校科研项目申请的具体要求,包括项目申请的格式、内容、提交方式等。
三、项目评审
2.1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申请,对科研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可行性和创新性,并决定是否批准立项。
2.2 项目评审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
2.3 项目评审结果应当公布,供科研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参考。
四、项目实施
3.1 科研项目应当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组织实施。
3.2 科研项目实施应当遵循科学研究的规范和流程,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执行,确保项目完成的质量和效果。
3.3 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建立科学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项目验收
4.1 项目验收应当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
4.2 项目验收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
4.3 项目验收结果应当公布,供科研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参考。
六、其他事项
5.1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当遵守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规范科研项目管理,确保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5.2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当与相关部门和教师密切合作,加强科研交流,不断提高科研项目的研究水平和能力。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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