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层次划分为
安徽省教育厅是安徽省政府组成部门之一,主要负责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根据省情和实际需要,省教育厅确定了当前层次划分为以下8个部分:
一、办公室
负责厅机关的行政管理、秘书事务、文件处理、机要保密、保卫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厅机关的法律事务和政策研究工作,起草和审核教育政策法规,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和监督。
三、教育处
负责全省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和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指导各学校实施素质教育。
四、财务处
负责全省教育事业的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国家教育投入政策,指导学校实施财务制度。
五、教育教学处
负责全省教育工作的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各学校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高素质人才。
六、体育卫生艺术处
负责全省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的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实施体育、卫生、艺术教学,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七、人事处
负责全省教育系统的人事管理和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实施人事制度,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
八、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负责全省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教育国际化和对外汉语教育。
以上8个部分是安徽省教育厅的主要层次划分,每个部分都承担着不同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为全省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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