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青海省法学研究课题的通知(关于申报2021年度青海省法学研究课题的通知怎么写)

各市州法学会,各会员联络组,各专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青海省法学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即日起正式发布,申报工作同时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四地”建设,紧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政法领域深化改革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具有青海特色的研究成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提供强大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选题

《课题指南》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研究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和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省委政法委年度工作要点,充分征求了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的意见并形成。申请人应从《课题指南》中选定题目开展研究,也可以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文字做适当修改。

三、申请人资格

(一)凡我省在职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其他部门单位相关同志,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同一课题时,法学会会员优先给予立项。

(二)申请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加两个课题项目的申请。

(三)课题完成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在课题结项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且申请延期次数为一次。

四、具体事项

(一)所需材料。申请人需从青海长安网、青海法学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2021年度青海省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

《课题申请书》采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或科研部门)审查盖章后报送省法学会。

(二)报送要求。《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其电子版请发送至省法学会电子邮箱:qhsfxh@sina.com。

(三)申报期限。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传康;电话:0971—8253905,8250793(传真);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德令哈路252号(省铁路护路联防保障中心综合楼504室),邮编:810007。

附件:1.2021年青海省法学研究课题指南

2.2021年青海省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青海省法学会

2021年11月17日

来源:青海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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