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的项目成本管理
公司是利润中心,项目是成本中心,工程项目是成本管理的基本单位。各公司应实施项目成本核算制,将项目作为成本控制的中心。
第项目成本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开源与节流相结合;全员、全过程地动态管理;实行“标价分离”和项目成本核算制;责权利相结合等。 项目成本管理的内容包括成本预测与计划、成本实施、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经济活动分析、成本责任考核、工程款回收管理以及成本管理数据库的建设等。 现阶段各公司(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公司(分公司)和项目两个层次的核算体系,建立各种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度,制定先进合理的成本定额,规范公司“表格化”成本核算工作。已做到“表格化” 核算的项目,可实行“信息化”核算,通过信息化手段由公司(分公司)在机关直接进行项目成本核算,以最终达到企业“异地零公里”成本核算。 项目成本核算是进行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的基本依据,应遵循以下原则: 1、确认原则:对施工项目中的验工报量和发生的成本,都必须按一定的标准和范围加以认定和记录;凡属项目责任成本范围内的在项目核算,否则在公司(分公司)核算成本。 2、分期核算原则:项目经理部一般应按月进行验工报量和成本核9 算。 3、相关性原则:施工项目成本核算要为项目成本管理服务。 4、连贯性原则:施工项目验工月报量和成本核算资料口径统一,前后连贯,相互可比。 5、实际成本核算原则:施工项目成本核算要采用实际成本计价。 6、及时性原则:项目验工报量以及成本的核算、结转和成本信息的提供应当在要求时期内完成。 7、配比原则:施工项目验工报量与其相应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合。 8、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当期收付,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9、核算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项目成本的盈亏应与项目管理人员的奖金紧密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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