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633人,正式编制!专科可报!不限户籍(大专学历不限专业招聘)

好消息!

新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66人!

事业编制,不限户籍

专科即可报名

新疆昌吉事业单位招459人

根据自治区纪检委、组织部、人社厅、监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自治区编委办、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和自治区编委办、人社厅《关于申报2019年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9〕21号)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2019年昌吉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9名,其中州直159名,县(市)300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学历、年龄、专业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应、历届毕业生;

2.新疆普通院校内地生源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

3.在昌吉州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限须满8个月以上)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须满16个月以上);

4.招聘单位所在地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5.昌吉州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或子女;

6.自治区统一选派至昌吉州工作的选派生、选调生、留疆战士的配偶;

7.驻招聘单位所在地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关系)的;

3.单位同意报考的,但在编在册的公务员服务期限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服务期限未满3年的;

4.已纳入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昌吉州赴援昌省(市)培养计划、天池计划,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单位不同意终止服务协议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如:招聘职位要求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2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6.考生应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学历应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分别等同中专、全日制高职(大专)、全日制本科学历;

新疆普通院校内地生源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昌吉州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招聘职位时不受户籍限制;招聘单位所在地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昌吉州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或子女,自治区统一选派至昌吉州工作的选派生、选调生、留疆战士的配偶,驻招聘单位所在地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

涉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户籍、服务期限等条件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1日。

二、招聘时间安排

(一)发布简章:2019年8月21日

(二)网上报名、现场缴费:

1.网上报名:2019年8月22日10:00-9月1日18:30(北京时间,下同)

2.下载打印报名表、现场缴费:2019年8月23日10:00- 9月2日18:30

3.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19年9月16日10:00-9月20日20:00

(三)笔试:2019年9月21日

(四)笔试成绩公布:2019年9月27日10:00

(五)资格审查、体能测试:2019年10月9日10:00-10月12日18:00

(六)面试:2019年10月17日-10月24日

(七)总成绩公布:2019年10月26日

(八)体检:2019年10月29日-11月1日

(九)考察:2019年11月1日-11月6日

(十)公示:2019年11月7日-11月15日

(十一)聘用:2019年11月18日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通过昌吉州党建网、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发布变更公告。网站查询方式:昌吉州党建网(http://www.xjcjdj.cn/)-公示公告;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j.gov.cn)-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19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2019年8月21日,通过昌吉州党建网、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发布招聘简章。

(二)网上报名、现场缴费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10:00-9月1日18:30;

2.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222.80.229.66:9999)报名。报考人员可自主就近选择笔试地点,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10-20k);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简章及具体招聘职位条件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后续的招聘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并经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信息经系统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有效报名。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须与报名时相一致;

凡报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详见附件2),选择与自身所学专业相符的职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缴费时间:2019年8月23日10:00-9月2日18:30(周六、周日不休息,下同);

5.缴费方式:现场缴费。报名24小时后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供缴费、资格审查时使用。报考人员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到选择的笔试地点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各报名缴费点详细地址见附件6)。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每天缴费截止时间为18:30。州招聘办次日面向社会发布各职位有效报名人数;

6.打印笔试准考证:2019年9月16日10:00-9月20日20:00,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每科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平均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取国家通用文字命题、答题、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招聘职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5)退役士兵报考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职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网上报名系统依据考生上传的信息,直接在笔试成绩中加分。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笔试成绩加分后总分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在资格审查中,经审核发现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加分并在本职位考生中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网上报名时未填写相关信息等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四)笔试成绩公布

2019年9月27日10:00,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网、“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统一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审查、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10:00-10月12日18:00,地点在州劳动保障大厦(州公共就业服务局一楼服务大厅、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服务大厅,市内乘1路、55路公交车在州劳动保障大厦站即到);

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职位与入闱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资格审查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者,一并入闱。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笔试违纪和1门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进入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审查中涉及到专业条件的,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详见附件2)审核;

入闱人员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2019年昌吉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详见附件3)、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其中:涉及配偶的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涉及子女的须提供父母户口本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以下人员还须提供相应材料: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级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出具的证明或聘用合同(协议书);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地(州)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或聘用合同(协议书);

3.昌吉州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

4.招聘单位所在地现役军人配偶,须提供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

5.“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烈士证明书或地(州)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昌吉州生源的普通院校毕业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或相关学籍证明;

7.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

8.自治区统一选派至昌吉州工作的选派生、选调生、留疆战士的配偶,须提供选派生、选调生、留疆战士所在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

9.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昌吉州矿山救护大队和昌吉市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标准分别参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AQ1009-2007)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标准分别咨询昌吉州矿山救护大队和昌吉州公安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6)。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试合格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分别由昌吉州矿山救护大队和昌吉州公安局负责通知。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缴费发票和《2019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40元。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10月17日-10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要求: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到达参加面试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自行证明其身份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七)总成绩公布

2019年10月26日,通过昌吉党建网、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 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公布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同时,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2×40% 面试成绩×60%。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与入闱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时,《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入闱体检考生于2019年10月27日10:00-10月28日18:30到昌吉市宁边西路劳动保障大厦(州公共就业服务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体检通知书。

(八)体检

体检分批次组织实施,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附件4)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5)。报考州矿山救护大队职位还须符合《矿山救护规程》中规定的标准,报考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职位还须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具体标准分别咨询昌吉州矿山救护大队和昌吉州公安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6)。

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经本人书面申请,由州招聘办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体检费、复检费均由考生承担,由体检医院按照该医院的收费标准收取。

体检结果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公众微信服务平台分批次公布。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九)考察

2019年11月6日前,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空缺岗位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

(十)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州招聘办通过昌吉党建网、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部分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州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实施调剂。如需调剂,届时将另行发布调剂公告。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全部(除特殊岗位人员外)选派到基层帮助工作。其中:州直部门(单位)新聘用人员原则上选派到木垒县帮助工作;各县市部门(单位)聘用人员原则上选派到所在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帮助工作。帮助工作时间为1年。帮助工作结束后,返回聘用单位工作。帮助工作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的主要依据。

五.工作监督及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须认真研读简章,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认真选择报考职位,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并保持联系渠道畅通不变。

(三)考生可通过昌吉党建网、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四)公开招聘中,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及考生按有关规定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辅导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资料,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本简章由昌吉州招聘办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994-2267855

政策咨询电话: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4-2357530;

监督电话: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994-2333108

兵团直属和兵团机关招174人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直属和兵团机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17〕110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兵团决定组织开展兵团直属和兵团机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内)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兵团直属和兵团机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4名,涉及121个岗位。其中:综合管理类岗112个,计划招聘163人;教育教师类岗位(党校)9个,计划招聘11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个别中专以上学历,下同)的毕业生;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3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基层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以上。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各级项目办出具的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19年度兵团直属和兵团机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和报名的官方平台。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8月20日10:00至9月5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8月20日10:00至9月5日20:00。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8月20日10:00至9月5日24:00。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

笔试地点:西安市及乌鲁木齐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9年10月12日。

面试地点:乌鲁木齐市,相关要求届时见兵团考试信息网发布的有关公告。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网上报名

1.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2019年度兵团直属和兵团机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岗位表》中注明的政策咨询电话。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19年度兵团直属和兵团机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0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此次招聘考试一般岗位与限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职称的岗位都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但开设了不同的报名路径。本科学历的岗位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9个环节,报名费95元;限定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职称的岗位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缴费、资格复审、面试(面谈)、体检、考察和聘用8个环节,报名费15元。

3.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如未通过,请及时改报其他职位。

4.笔试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某岗位招聘计划数较多,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岗位取消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9月6日10: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予以退费。

6.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且已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6日10:00-18:00,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岗位改报。其他已缴费成功的人员不再参与岗位改报。

7.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参加笔试、面试时携带)。

笔试准考证请于9月14日至21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国家通用语言试卷),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报考人员必须使用0.5-0.7mm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答题。考试用具由报考人员自备。

2.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于9月28日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3.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三)资格复审

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及方式:详见9月28日兵团考试信息网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

(四)面试

1.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2.教育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或试讲的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3.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岗位面试(面谈)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报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考生可以和招聘单位主动联系。

(五)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 面试成绩。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三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经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递补

在体检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监督

兵团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兵团纪委监察局:0991-12388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1-2890468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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