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婵
乡镇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单元,事关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稳固党的执政根基。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导向,推动重心下移、保障下倾,让基层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
《意见》有哪些“干货”?
“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具体要求,也是解决我省乡镇体制机制问题的迫切需要。”省委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意见》明确乡镇八大主责主业,包括党的建设、经济发展、乡村建设、公共服务、平安建设、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服务、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以清单形式对乡镇职责全面规范,省级制定《河南省乡镇职责参考目录》,省辖市指导县级制定《乡镇职责清单》《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对未列入乡镇职责清单的事项,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交由乡镇办理或协助办理,进一步厘清县直部门和乡镇之间的关系。清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及时按程序进行调整,建立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
“创新资源配置思路和方式,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加大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力度,不断提升资源使用效益。”省委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科学划分乡镇类别,统一规范乡镇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了条块关系。
综合行政执法怎么干?
《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的要求,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实施分类分级执法,将执法事项分为专业执法和综合执法两个大类。对常规监管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明确乡镇执法主体地位;实体化建设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配齐配足执法人员,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怎么建?
在整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乡镇党政行政审批服务机构与平台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统一审批服务信息系统,整合各部门信息系统,将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至乡镇,提供统一界面,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统一建设行政审批服务场所,全省建设统一标准的服务大厅,统一标识、场地等,涉及企业、群众的审批、服务项目“应进则进”“能进则进”。
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推动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事项下沉到村(社区)办理。
如何为基层减负增能?
“要让乡镇有人干事,就要持续推进‘减县补乡’,结合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从省市县三级编制总量内调剂部分编制充实乡镇。”省委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全省下沉乡镇人员将达4万人左右。
县(市、区)直机关补充工作人员从乡镇选拔,打破行政和事业一般岗位限制……《意见》多管齐下,充分激发乡镇干部活力。为保障乡镇干部待遇,《意见》还要求研究制定乡镇行政和事业人员同工同酬的办法,并对交通补贴、带薪年假、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等落实情况进行细化安排。
不得重复督查检查、不得反复填表报数、不得层层套开会议、不得干预机构编制、不得长期借调干部……《意见》要求,以钉钉子精神不断做好基层减负工作,让乡镇干部从繁杂事务中脱离出来,真正有时间、有精力抓好主责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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