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学术不端者“不当得利”应被“清零”
2月6日,华中农业大学在其官方微博通报教师黄某某学术不端等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学校决定撤销黄某某校内一切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报请撤销其教师资格,报请对涉及其学术不端的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等予以撤稿、撤项;停用其主编的《饲料智能加工生产学》教材。经学校组织师生双向选择,黄某某指导的15 名在读研究生均已落实新导师。(2月6日东方网)
经调查认定,在学术方面,黄某某作为通讯作者发表的10篇论文存在伪造、篡改实验数据和图片,2篇论文不当署名;1项科研项目的申请书和1项科研项目的结题报告使用了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主编出版的《饲料智能加工生产学》教材重复了他人出版教材的部分内容,且未注明出处。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指导学生失职失责、言语不当、敷衍教学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黄某某系华中农业大学动科动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系主任。此前媒体报道,1月16日,华中农业大学11名学生以实名联合举报的方式,举报黄某某存在学术造假行为。这11名学生均为黄某某课题组的硕士生和博士生,125页的举报信指控了黄某某频繁指示学生在科研实验中进行数据篡改、重复使用、编造数据等行为,其指导的多篇学术论文中存在学术造假问题。
学术不端的危害不言而喻:侵害学术研究公信力,违反学术公平和正义,破坏学界“生态系统”,扼杀社会创新和活力,损害国家长远发展利益,影响极其恶劣。对学术不端“零容忍”是社会共识,也是相关从业者不可逾越的“红线”。黄某某因学术不端被严肃查处,实乃咎由自取。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事件从媒体曝光到高校发布查处通报,仅过了20天时间,有关高校行动不可为不迅速、处分不可为不严厉,彰显了维护学术诚信、规范学术行为的决心。从管理权限及职责看,目前高校作出解除聘用合同及撤销教师资格等,已属最严厉处分。
不过,黄某某学术不端所获“不当得利”,可能不止于此。是否利用这些“成果”获评高级职称或其他荣誉性称号等,也有必要予以核实。如查实职称评定材料附有涉嫌造假论文等,根据国家人社部2019年9月正式实施的《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应当撤销其职称,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由于职权所限,上述高校情况通报对此并无交代。
学术不端之所以禁而不绝,不乏深层次、多元化原因,但“风险”与“收益”极不相称,实际违法成本偏低,无疑是重要因素。因此,打击学术不端行为,仅由高校等当事机构“重拳出击”还不够,有关部门还需从职称评审、荣誉评选等层面跟进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依规处理,将严重学术不端者“不当得利”全部“清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发挥“红线”震慑作用,还学术一片净土,还社会公平正义。(徐林生)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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