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12月15日讯(通迅员 罗长跃 李晓芸)近年来,张家界市民宗局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积极争取民族项目发展资金,强化资金管理监督,严把项目资金管理“三关”,有效防范资金管理廉政风险,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管理效用,助推民族地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严把“项目关”,在资金安排上从实。一是建立健全项目库。积极开展项目库建设,下发项目入库指南,完善项目库建设管理制度,资金支持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选择,当年第四季度完成下年度项目申报、评审和入库,入库项目实施动态管理,3年未执行项目自动出库。二是确保项目入库质量。项目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请时,须明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预期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期限等必要前期工作;区县民宗部门严格对照入库要求进行审核,确保入库项目质量。三是有序推进项目进度。项目具备施工条件后,项目实施主体要在明确的实施期限内抓紧抓好实施工作,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内容,确需变更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市、区县民宗部门及时跟踪督促,确保项目按计划如期保质实施。
严把“执行关”,在资金使用上从细。一是明确资金支持范围。民族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实施民族特色产业、民族村寨发展和有特殊困难的民族乡村发展等,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民族乡村振兴的需要,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明确资金使用负面清单事项,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明确产业资金比重。逐步提高项目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用于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分别不得低于55%、60%、65%、70%,促进民族地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原则上,每年资金支出进度4月底前不低于30%、6月底前不低于60%、9月底前不低于80%、12月底前全部完成(除质量保证金外)。定期调度实施的项目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组织区县民宗部门按要求及时将资金项目情况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四是强化资金拨付管理。在项目资金报账、拨付等环节上,严禁大额提现支付工程款,不得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合同约定的收款方以外的个人或单位账户。
严把“管理关”,在资金监管上从紧。一是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在项目申报、评审、批复等各环节,严格落实公告公示要求,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实行全过程监督。项目实施前,对项目进行逐一细致审查批复;实施中,对项目进行实地跟踪督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建设质量;项目实施后,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逐一进行检查验收,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三是强化绩效管理。事前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低效无效的项目进行压缩、调整或取消,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作为以后年度申请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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