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业专项资金是重要的民生保障资金,近年来,泰安市每年安排用于困难群众、养老服务等民政事业的资金总量都在15亿元以上,仅市级拨付对下转移支付资金近10亿元。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管理使用质效,泰安市民政局强化工作举措,不断加强资金保障,规范资金管理使用,有效保障了民政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加强制度建设。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遵循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全覆盖的总体要求,通过建章立制填补专项资金制度空白,基本构建了全覆盖、全链条管理的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为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筑牢了制度根基。
强化资金保障。围绕民政事业发展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科学合理提报预算需求,2023年市县两级共安排资金12亿元优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争取和安排各级福彩公益金1.2亿元重点保障养老实事、殡葬改革、社区治理等重要民生任务和改革事项,为实现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严格资金拨付。市民政局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因素法切块分配下达专项资金,依据资金管理办法,科学遴选确定分配因素和权重,综合考虑补助数量、财力状况、工作绩效等因素,适度向经济薄弱、保障任务重、工作绩效好的市县倾斜,同时,按照规定期限规定程序分配下拨专项资金,确保专项资金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
强化执行管理。市县两级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提前做好补助项目论证和补助对象审核,同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制度,规范购买服务内容和承接主体,全面强化项目验收管理,在保证资金安全规范的基础上,加速预算执行,督促民政专项资金有序支出。
注重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意识,严格制定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同时扎实开展绩效自评,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绩效重点评价,对绩效评价反映的问题全部做到了跟踪解决、限期整改,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支出、使用、发放的动态监测和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连续组织开展民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整治及“回头看”等专项检查,并举一反三,深挖根源,标本兼治,取得明显成效。(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曹儒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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