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价与质量、工期的关系
多年来,人们一直认为提高质量、缩短工期会增加项目造价,但是这种现象是针对具体承包商而言。招标阶段,质量和工期要求对投标企业而言是既定的约束条件,投标价格的形成就是以此为基础,同时招投标的竞争性就在于选择那些在业主要求的质量、工期条件下能以较低价格完成项目建设的优秀承包商,所以对业主而言,报价与工期、质量的关系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选择。
2.报价与方案息息相关
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的一大特点就是报价是方案的价格体现,相对而言投标企业投标时所提供的技术、管理措施是形成报价的基础,也是实现报价的保证。上部报价明为价格的较量,实为技术方案以及管理水平等实际能力的竞争,如果投标企业中标后不按照既定的方案施工就会增加经营风险,这就对不按照方案施工的现象造成一定的约束。
3.评标指标单一化
该报价模式把报价与方案紧密结合起来,把方案的差异性外化为报价的差异性,从而使评标指标单一化成为可能。该模式下,评标时首先审核各投标企业是否据实把方案外化为报价,对于那些不能把方案如实反映为报价的投标企业,将被取消入围决标的资格。真实性审核后就可以按照报价这一单一的指标以及各子项成分之间的联系选择中标企业(易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4.变更与施工措施费
变更会引起工程量的变化,但是这些变化不会影响到项目的规模,相应地也不会影响投标企业的施工方案,所以对于变更引起的工程量,价不变(按照中标企业的报价)量按实;施工措施实质上是施工方案的组成部分,即方案就应含有施工措施。所以在这种报价模式下不存在单纯的措施费(不同于一般观点),如,基础方案报价中就应该含有降水排水、应急措施等费用。而且取消施工措施费有利于促使投标企业报价时细化方案,从而降低施工的随意性,使项目建设步入有计划、有秩序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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