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数字考点

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数字考点

在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中,数字型考点是历年真题的常见考点, 考核题型包括选择题及小部分案例题。这部分知识点涉及面较广,容易混淆。因此,特对该部分重要数字型考点内容进行归纳、汇编形成专题系列,帮助大家学习和记忆!推荐收藏起来, 多看多记!

十四天:

1.开工的具体要求

承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后尽快施工。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 14 天内未按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进

场组织施工,监理人可通知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 7 天内提交一份说明其进场延误的书面报告, 报送监理人。书面报告应说明不能及时进场的原因和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发包人应在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后的 14 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场地范围图提交给承包人。 3.更换项目经理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 14 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4.施工控制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施工控制网由承包人负责测设,发包人应在本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的 14 天内,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相关资料。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

资料后的 28 天内,将施测的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报批件后的 14 天内批复承包人。

5.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1)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均应在 14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

(2)监理人应在收到申请报告后的 14 天内批复。当监理人认为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时,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在 14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合同进度计划,并附调整计划的相

关资料,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的 14 天内批复。

6.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 14 天内完成核查, 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 28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7.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1)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 14 天内,发包人将质量保证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

(2)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发包人将在 30 个工作日内核实后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支付给承包人。

(3)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承包人没有完成缺陷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留与未履行责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余额,并有权延长缺陷责任期,直至完成剩余工作为止。

8.完工付款申请单: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的 14 天内完成核查 ,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

(2)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14 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完工付款证书

(3)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已经监理人审查同意。

(4)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完工付款证书后的 14 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

9.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的 14 天内,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

(2)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14 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

(3)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已经监理人核查同意。

(4)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监理人提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经发包人同意。

(5)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 14 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

10.合同变更的程序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的 14 天内作出变更指示。

11.变更估价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 14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报价内容应根据约定的估价原则 ,详细开列变更作的价格组成及其依据,并附必要的施工方法说明和有关图纸。

12.发包人的索赔

(1)发生索赔事件后,监理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详细说明发包人有权得到的索赔金额和(或) 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细节和依据。

(2)发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和要求与承包人索赔相同,延长工程质量保修期的通知应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届满前发出

(3)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从承包人处得到赔付的金额和(或)工程质量保修期的延长期。

(4)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

(5)承包人对监理人发出的索赔书面通知内容持异议时,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 14 天内,将持有异议的书商报告及其证明材料提交监理人。

(6)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报告后的 14 天内,将异议的处理意见通知承包人,并执行赔付。若承包人不接受监理人的索赔处理意见,可按合同争议的规定办理。

二十八天:

1.履行担保

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一般在中标并签订合同前) ,金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10% ,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

证书颁发后 28 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2.暂停施工

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 56 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承包人责任

外的情况外,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28 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如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人可以通知监理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可取消工作。如暂停施工影响到整个工程,可视为发包人违约。

3.承包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28 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

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 28 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 28 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28 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4.承包人索赔的处理程序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审查索赔通知书的内容、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2)监理人应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42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争议约定办理。

章节划分数字考点精编汇总

2F311011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物的类型

1.土石坝分类:

按高度(37 理论,混凝土坝也适用) 低坝:H<30m

中坝: 30m≤H≤70m 高坝:H>70m

2.坝顶宽度应根据构造、施工、运行和抗震等因素确定。如无特殊要求,高坝可选用 10~15m, 中、低坝可选用 5~10m。

3.为了排除雨水,坝顶应做成向一侧或两侧倾斜的横向坡度,坡度宜采用 2%~3%。

4.黏性土心墙和斜墙顶部水平厚度一般不小于 3m,以便于机械化施工。防渗体顶与坝顶之间应设有保护层,厚度不小于该地区的冰冻或干燥深度,同时按结构要求不宜小于 1m。

黏性土心墙和斜墙顶部水平厚度一般不小于 3m,以便于机械化施工。防渗体顶与坝顶之间应设有保护层,厚度不小于该地区的冰冻或干燥深度,同时按结构要求不宜小于 1m。

棱体顶宽不得小于 1.0m。

5.水头较低的管身采用混凝土(水头在 4~6m 以内)或钢筋混凝土(水头在 30m 左右),水头较高的管身采用铸铁或钢管(水头在 30m 以上)。

6.跌水:有单级和多级两种形式,一般单级跌水落差小于 5.0m。

2F311012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特征水位

工程等别

工程规模

水 库 总库容

/108m3

防洪

治涝

灌溉

供水

发电

保护人口

/104 人

保护农田面积

/104 亩

保护区当量经济规

模/104 人

治涝面积

/104 亩

灌溉面积

/104 亩

供水对象

重要性

年引水量

/108m3

发电装机容量

/MW

大(1)型

≥10

≥150

≥500

≥300

≥200

≥150

特别

重要

≥10

≥1200

大(2)型

<10,

≥1.0

<150,

≥50

<500,

≥100

<300,

≥100

<200,

≥60

<150,

≥50

重要

<10,

≥3

<1200,

≥300

中型

<1.0,

≥0.10

<50,

≥20

<100,

≥30

<100,

≥40

<60,

≥15

<50,

≥5

比较

重要

<3,

≥1

<300,

≥50

小(1)型

<0.1,

≥0.01

<20,

≥5

<30,

≥5

<40,

≥10

<15,

≥3

<5,

≥0.5

一般

<1,

≥0.3

<50,

≥10

小(2)型

<0.01

≥0.001

<5

<5

<10

<3

<0.5

<0.3

<10

不过水围堰的安全超高下限值(m)

围堰形式

围堰级别

3

4、5

土石围堰

0.7

0.5

混凝土围堰、浆砌石围堰

0.4

0.3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工程的等别,以及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为五级,分别为 1、2、3、4、5 级。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工程等别

主要

建筑物

次要

建筑物

工程

等别

主要

建筑物

次要

建筑物

1

3

4

5

2

3

5

5

3

4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级别

保护对象

失事后果

使用年限(年)

临时性水工建筑

物规模

围堰高

度(m)

库容

(108m3)

3

特殊要求的 1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

淹没重要城镇、工矿企业、交通干线或推迟工

程总工期及第一台机组发电,推迟工程发挥效益,造成重大灾害和损失

>3

>50

>1.0

4

1、2 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

淹没一般城镇、工矿企业或影响工程总工期和

第一台机组发电,推迟工程发挥效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3~1.5

50~15

1~0.1

5

3、4 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

淹没基坑,但对总工期及第一台机组发电影响不大,对工程发挥效益影响不大,经济损失较

<1.5

<15

<0.1

水库大坝按上述规定为 2 级、3 级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如坝高超过下表指标,其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可不提高

级别

坝型

坝高

2

土石坝

90

混凝土坝、浆砌坝

130

3

土石坝

70

混凝土坝、浆砌坝

100

堤防工程的级别

防洪标准

(重现期,年)

≥100

<100,

且≥50

<50,

且≥30

<30,

且≥20

<20,

且≥10

堤防工程的级别

1

2

3

4

5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洪水重现期:年)

建筑物结构类型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3

4

5

土石结构

50~20

20~10

10~5

混凝土、浆砌石结构

20~10

10~5

5~3

防渗设施:防渗层厚度一般为 1/20~1/10 水头,但不小于 2m。

排水设施:为了减小坝体的渗透压力,靠近上游坝面设置排水管幕,排水管幕与上游坝面的距离一般为作用水头的 1/15~1/25,且不小于 2m。排水管间距 2~3m。

基础灌浆廊道:不小于 4~5m,宽度一般为 2.5~3.0m,高度一般为 3.0~3.5m。

坝体检修和排水廊道:靠近坝体上游面沿高度每隔 15~30m 设一检查兼作排水用的廊道

护底与护坡:它的作用是防止水流对渠(河)底及边坡的冲刷,长度一般为 3~5 倍堰顶水头。

下游翼墙与护坡:下游八字形翼墙的总扩散角在 14°~24°之间。

引水隧洞:弯曲半径一般大于 5 倍洞径,转角不宜大于 60°,以使水流平顺,减小水头损失跌水:一般单级跌水落差小于 5.0m,落差超过 5.0m 宜采用多级跌水。

2F311013 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

1.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单位:mm)

项次

构件类别

环境类别

1

板、墙

20

25

30

45

50

2

梁、柱、墩

30

35

45

55

60

3

截面厚度不小于 2.5m 的底板及墩墙

40

50

60

65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 C30 且浇筑质量有保证的预制构件或薄板,保护层厚度可按表中数值减小 5mm。

2.配筋混凝土耐久性基本要求

环境类

混凝土最低强度

等级

最小水泥用量

(kg/m³)

最大水胶

最大氯离子含量

(%)

最大碱含量

(kg/m³)

C20

220

0.60

1.0

不限制

C25

260

0.55

0.3

3.0

C25

300

0.50

0.2

3.0

C30

340

0.45

0.1

2.5

C35

360

0.40

0.06

2.5

配置钢丝、钢绞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不宜小于 C40;最小水泥用量不宜少于 300kg/m3。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宜大于 0.06%。

2F311022 测量仪器的使用

1.按精度不同划分为可分为 DS05、DS1、DS3 和 DS10 四个等级,其中 DS05、DS1 属于精密水准仪,DS3、DS10 属于普通水准仪。数字 3 表示该仪器精度,即每公里往返测量高差中数的偶然中误差为±3mm。精密水准仪主要用于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和精密工程测量。

2.水准尺按其形式不同分为折尺、塔尺、直尺等。三、四等水准测量或普通水准测量所使用的水准尺尺长为 3m,是以厘米为分划单位的区格式双面水准尺。双面水准尺的一面分划黑白相间称为黑面尺(也叫主尺),另一面分划红白相间称为红面尺(也叫辅助尺)。黑面分划的起始数字为 0,而红面底部起始数字 K=4687mm 和 K=4787mm。

2F31102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放样

数字比例尺:1:M 表示,M 越大,比例尺越小;大比例尺 M≤1 万;中比例尺 M≤10 万;

2F311032 混凝土的分类和质量要求

1.砂称为细集料,其粒径在 0.15-4.75(5)mm 之间;石称为粗集料,其粒径大于 4.75(5)mm。用级配区表示砂的颗粒级配,用细度模数(Mx)表示砂的粗细程度。Mx 越大,砂越粗。Mx 在3.7-3.1 之间为粗砂,Mx 在 3.0-2.3 之间为中砂,Mx 在 2.2-1.6 之间为细砂,Mx 在 1.5-0.7 之间为特细砂。

2.水工混凝土粗集料的级配分为四种,常用四级配,即包含 5-20mm(D20)、20-40mm(D40)、

40-80mm(D80)、80-120(或 150)mm(D120(150))全部四级集料的混凝土。

3.混凝土按表观密度的大小可分为重混凝土(干表观密度大于 2800kg/m3)、普通混凝土(干表观密度在 2000-2800kg/m3 之间)及轻混凝土(干表观密度小于 2000kg/m3)。

4.一般常用坍落度定量地表示拌合物流动性的大小。按坍落度大小,将混凝土拌合物分为:低塑性混凝土(坍落度为 10-40mm)、塑性混凝土(坍落度为 50-90mm)、流动性混凝土(坍落度为 100-150mm)、大流动性混凝土(坍落度≥160mm)。

5.抗压强度:1)标准试件(15cm,10cm 的换算系数为 0.95,20cm 的为 1.05,棱柱体 15×

15×30 的为 1/0.67)、标准养护条件(20±2°C,相对湿度>95%)、养护龄期(28d)。

2F311035 钢材的分类和应用

碳素结构钢根据含碳量的不同又可分为低碳钢(含碳量小于 0.25%)、中碳钢(含碳量0.25%-0.60%)高碳钢(含碳量 0.60%〜1.40%)。

2F312013 围堰及基坑排水

1.不过水围堰的安全加高下限值:(3 级)0.7/0.4m;(4~5 级)0.5/0.3m。

2.防渗体安全加高值:斜墙式防渗体 0.6~0.8m;心墙式防渗体为 0.3~0.6m。

2F312021 截流方式

截流落差不超过 4m 时,宜选择单戗立堵截流。

2F312022 截流设计与施工

截流备料总量应根据截流料物堆存条件、运输条件、可能流失量及戗堤沉陷等因素综合分析, 备用系数可取 1.2-1.3。

2F313011 土方开挖技术

土的等

土的名称

自然湿比

开挖工具

砂土、种植土

1.65-1.75

用铁锹或略加脚踩

壤土、淤泥、含根种植土

1.75-1.85

用铁锹,需用脚踩

黏土、干燥黄土、干淤泥、含少量碎石

的黏土

1.80-1.95

用镐、三齿耙开挖或用锹需用力加

脚踩

坚硬黏土、砾质黏土、含卵石黏土、

卵石

1.90-2.10

用镐、三齿耙

推土机:推土、运土及卸土;经济运距 100m 以内。

铲运机:按铲斗容量可分为小(<6m³)、中(6~15m³)、大(>15m³)。

装载机:按额定载重量分为小型(<1t)、轻型(1~3t)、中型(4~8t)、重型(>10t)。

2F313012 石方开挖技术

级别

坚固系数

级别

坚固系数

V

1.5-2

XI

12-14

VI

2-4

XII

14-16

VII

4-6

XIII

16-18

VIII

6-8

XIV

18-20

IX

8-10

XV

20-25

X

10-12

XVI

>25

2F313021 地基开挖与清理

  1. 土基开挖与清理:

(1)坝断面范围内必须清除地基、岸坡上的草皮、树根、含有植物的表土、蛮石、垃圾及其他废料,并将清理后的地基表面土层压实;

(2)坝体断面范围内的低强度、高压缩性软土及地震时易液化的土层应清除或处理;

(3)开挖的岸坡应大致平顺,不应成台阶状、反坡或突然变坡,岸坡上缓下陡时,变坡角应小于 20°,岸坡不宜陡于 1:1.5;

(4)应留有 0.2~0.3m 的保护层,待填土前进行人工开挖。

2.岩基开挖与清理:岩石岸坡一般不陡于 1:0.5。

2F313023 灌浆技术

固结灌浆:灌浆前应进行简易压水试验,采用单点法,试验孔数一般不宜少于总孔数的 5%。

2F313031 土方填筑技术

1.在确定土料压实参数前必须对具有代表性的料场进行碾压试验。黏性土料压实含水量可取土料塑限-2%,土料塑限 wp,土料塑限 2%三种进行试验。

2.结合部位处理:在坝体填筑中,层与层之间分段接头应错开一定距离,同时分段条带应与坝轴线平行布置,各分段之间不应形成过大的高差。接坡坡比一般缓于 1:3。

3.对于反滤层、过渡层、坝壳等非黏性土的填筑主要应控制压实参数。排水反滤层,每层 25m

×25m 的面积内取样 1~2 个;条形反滤层,每隔 50m 设一取样断面,每个取样断面每层取样不得少于 4 个。

2F313032 石方填筑技术

1.一般堆石体最大粒径不应超过层厚的 2/3。垫层料的最大粒径为 80~100mm,过渡料的最大粒径不超过 300mm,下游堆石区最大粒径 1000~1500mm。

2.当日平均气温低于 0°C 时,黏性土料应按低温季节进行施工管理。当日平均气温低于-10°C 时,不宜填筑土料。

3.(1)黏性土含水量略低于塑性,防渗体土料含水量不大于塑性的 90%。压实土料温度应在-1°

C 以上。宜采用重型碾压机械。坝体分段结合处不得存在冻土层、冰块。

(2)砂砾料的含水量应小于 4%,不得加水。填筑时应基本保持正温,冻料含量控制在 10%以下,冻块粒径不超过 10cm,且均匀分布。

2F313041 模板制作与安装

1.承重模板及支架的抗倾稳定系数应大于 1.4。当承重模板的跨度大于 4m 时,其设计起拱值通常取跨度的 0.3%左右。

2.模板附件的最小安全系数

附件名称

结构形式

安全系数

模板拉杆及锚定头

所有使用的模板

2.0

模板锚定件

仅支承模板重量和混凝土压力的模板

支承模板和混凝土重量、施工活荷载和冲击荷载的模板

2.0

3.0

模板吊钩

所有使用的模板

4.0

3.对于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块,成型后的偏差不应超过木模安装允许偏差的 50%~100% , 取值大小视结构物的重要性而定。

4.非承重模板,混凝土强度应达到 2.5MPa 以上,其表面和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方可拆除。

悬臂板、梁

其他梁、板、拱

跨度≤2m

跨度>2m

跨度≤2m

跨度 2~8m

跨度>8m

≥75%

≥100%

≥50%

≥75%

≥100%

2F313042 钢筋制作与安装

1.钢筋取样时,钢筋端部应先截去 500mm 再取试件,每组试件应分别标记,不得混淆。钢筋应按批号进行检查和验收,同一批号钢筋,每 60t 宜作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60t 时仍按一批计。

2.钢筋代换:用同牌号钢筋代换时,其直径变化范围不宜超过 4mm,代换后钢筋总截面面积与设计文件中规定的钢筋截面面积之比不得小于 98%或大于 103%。

3.配置在同一截面内的受力钢筋,其焊接与绑扎接头的截面面积不超过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比见下表。

受拉区

受压区

绑扎

≤25%

≤50%

焊接、机械

≤50%

/

2F313043 混凝土拌合与运输

配料量允许偏差:集料为±2%,其他为±1%。

2F313044 混凝土浇筑与温度控制

1.混凝土入仓后平仓前,应测量深 5-10cm 处的入仓温度。入仓温度应每 4h 测量 1 次,低温季节施工时,宜加密至每 2h 测量 1 次。

混凝土经平仓、振捣或辗压后、覆盖上坯混凝土前,应测量本坯混凝土面以下 5-10cm 处的浇筑温度。同一坯层每 100m2 仓面面积应有 1 个测温点,且每个坯层应不少于 3 个测温点。

2.碾压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参数:

(1)掺合料掺量 <65%

(2)水胶比 <0.65

(3)砂率:使用天然砂石料时,三级配碾压混凝土的砂率为 28%~32%,二级配时为 32%~37%;使用人工砂石料时,砂率应增加 3%~6%。

3.碾压混凝土铺筑层应以固定方向逐条带铺筑。坝体迎水面 3~5m 范围内,碾压方向应垂直于水流方向。碾压作业宜采用搭接法,碾压条带间搭接宽度为 10~20cm;端头部位搭接宽度宜为 100cm 左右。

4.表观密度检测采用核子水分密度仪或压实密度计。每铺筑 100~200m2 至少应有一个检测点,每一铺筑层仓面内应不少于 3 个检测点。以碾压完毕 10min 后的核子水分密度仪测试结果作为表观密度判定依据。

5.对于建筑物的外部混凝土,相对密实度不得小于 98%;对于内部混凝土,相对密实度不得小于 97%。

2F313052 金属结构分类及安装要求

1.静载试验在 1.25 倍额定荷载状态下进行的静态试验和操作,主要目的是检验启闭机各部件

和金属结构的承载能力;动载试验在 1.1 倍额定荷载状态下进行的运行试验和操作,主要目的是检查起升机构、运行机构和制动器的工作性能

2.卷扬式启闭机试验:

空载试验全行程往返 3 次;无水和静水条件下的闸门荷载试验全行程升降各 2 次;工作闸门

动水启闭试验、事故闸门动水闭门和静水启门试验全行程升降各 2 次;快速闸门应进行动水闭门试验。

3.螺杆式启闭机试验:

空载试验,应在全行程内往返 3 次。荷载试验,应将闸门在门槽内无水或静水中全行程启闭 2 次;动水启闭的工作闸门应进行动水启闭试验。

2F313061 施工场区安全管理

1.消防通道应保持通畅,消防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 3.5(实际为 4.0)m。

2.施工生产作业区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用火作业区≥25m;仓库区、易燃、可燃材料堆集场≥20m;易燃品集中站≥30m。

3.加油站:独立建筑,与其他设施、建筑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50m;周围应设有高度不低于 2.0m 的围墙、栅栏;罐体应装有呼吸阀、阻火器等防火安全装置;避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 10Ω;防静电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 30Ω。

2F313062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

<1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

距离(m)

4

6

8

10

15

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

<1

1~10

35

最小垂直距离

(m)

6

7

7

3.机械最高点与高压线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线路电压(kV )

<1

1 ~20

35-110

154

220

330

机械最高点与高压线间的垂直距离(m )

1.5

2

4

5

6

7

4.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 10kV 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 2m。

5.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0.5m。

6.施工用的 10kV 及以下变压器装于地面时,应有 0.5m 的高台,高台的周围应装设栅栏,其高度不低于 1.7m,栅栏与变压器外廓的距离不得小于 1m,杆上变压器安装的高度应不低于

2.5m,并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标志。变压器的引线应采用绝缘导线。

7.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 220V 的照明器。

地下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且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 2.5m 的照明电源,行灯的电源电压不超过 36V;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24V;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超过 12V。

8.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和 2m 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

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 2~5m(2m≤h≤5m) 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 5~15m(5m<h≤15m)

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 15~30m(15m<h≤30m) 特级高处作业:高度在 30m 以上(h>30m)

9.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平台,应铺设固定脚手板,临空边缘应设高度不低于 1.2m 的防护栏杆。

10.安全网应随着建筑物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 3m。安全网搭设外侧比内侧高 0.5m,长面拉直拴牢在固定的架子或固定环上。

11.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下表的规定,如遇特殊情况,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电压等级( kV)

10 及以下

20-35

44

60-110

154

220

330

工器具、安装构件、接地线等与带电体的

距离(m)

2.0

3.5

3.5

4.0

5.0

5.0

6.0

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与

带电体的距离(m)

1.7

2.0

2.2

2.5

3.0

4.0

5.0

整体组立杆塔与带电体的距离(m)

应大于倒杆距离(自杆塔边缘到带电体的最近侧为

塔高)

12.爆破器材(炸药和起爆器材)的运输:

气温低于 10℃时,运输易冻的硝化甘油炸药,或气温低于-15℃运输难冻硝化甘油炸药,必须采取防冻措施;运输炸药雷管时,装车高度要低于车厢 10cm。

13.明挖爆破音响信号:

预告信号:间断鸣三次长声(30s)

准备信号:间断鸣一长(20s)、一短(10s)三次起爆信号:连续三短声(10s)

解除信号:一次长声(60s)

14.进行爆破时,人员应撤至飞石、有害气体和冲击波的影响范围之外,且无落石威胁的安全地点。单向开挖隧洞,安全地点至爆破工作面的距离,应不少于 200m。

15.地下相向开挖的两端在相距 30m(或 5 倍洞径)以内时,装炮前应通知另一端暂停工作,退到安全地点。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 15m 时,一端应停止掘进,单头贯通。斜井相向开挖, 除遵守上述规定外,并应对距贯通尚有 5m 长地段自上端向下打通。

16.明挖爆破时,应在爆破后 5min 进入工作面;当不能确认有无盲炮时,应在爆破后 15min 进入工作面。地下洞室爆破应在爆破后 15min,并经检查确认洞室内空气合格后,方可准许人员进入工作面。

17.火花起爆

深孔、竖井、倾角大于 30°的斜井、有瓦斯和粉尘爆炸危险等工作面的爆破,禁止采用火花起爆。导火索的外露部分不得超过 1.0m,以防止导火索互相交错而起火。

一人连续单个点火的火炮,暗挖不得超过 5 个,明挖不得超过 10 个。

18.电力起爆

用于同一爆破网路内的电雷管电阻值应相同。康铜桥丝雷管的电阻极差不得超过 0.25Ω,镍铬桥丝雷管的电阻极差不得超过 0.5Ω。

供给每个电雷管的实际电流应大于准爆电流,直流电源:一般爆破不小于 2.5A;对于洞室爆破或大规模爆破不小于 3A;交流电源:一般爆破不小于 3A;对于洞室爆破或大规模爆破不小于 4A。

2F320012 建设项目管理专项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与工程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组织机构;

(3)总人数应满足工程建设管理需要,大、中、小型工程人数一般按照不少于 30 人、12 人、6 人配备,其中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总人数的 50%;

(4)项目法人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工程建设管理经验;

(5)水利工程建设期间,项目法人主要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2F320015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鉴定的有关要求

水闸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 5 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 10 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鉴定。

水库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 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 年进行一次。

2F320016 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决算及审计的内容

1.竣工财务决算应按大中型、小型项目分别编制。项目规模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设计文件未明确的,非经营性项目投资额在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以上、经营性项目投资额

在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

2.建设项目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可预计纳入竣工财务决算。大中型项目应控制在总概算的

3%以内,小型项目应控制在 5%以内。

2F320022 临时设施的要求

1.砂石料加工系统生产规模划分标准

类型

砂石料加工系统处理能力(t/h)

特大型

≥1500

大型

≥500,<1500

中型

≥120,<500

小型

<120

2.混凝土生产系统规模划分标准

类型

设计生产能力(m3/h)

特大型

≥480

大型

≥180,<480

中型

≥45,<180

小型

<45

3.根据设计进度计算的高峰月浇筑强度来计算混凝土浇筑系统单位小时生产能力:

P=KhQm/(MN)

式中:P——混凝土系统所需小时生产能力(m3/h);

Qm——高峰月混凝土浇筑强度(m3/月);

M——月工作日数(d),一般取 25d;

N——日工作时数(h),一般取 20h;

Kh——小时不均匀系数,一般取 1.5。

4.按施工分块仓面强度计算法对混凝土生产系统规模进行核算:

P≥K∑(Fδ)max/(t1-t2) t2=Lmax/v t3

∑(Fδ)max=(F1δ1 F2δ2 ··· Fnδn)max式中 P——混凝土系统拌合楼所需小时生产能力(m3/h);

K——浇筑生产不均匀系数(一般为 1.1~1.2);

t1——混凝土初凝时间(h);

t2——混凝土从拌合楼至最远浇筑点的运输时间(包括起吊入仓时间)(h);

t3——从运输工具吊运混凝土料罐到浇筑地点的时间(h)。

2F320024 专项施工方案

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3m≤开挖深度<5m

(2)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3m≤开挖深度<5m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①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

②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5m≤搭设高度<8m;10m≤搭设跨度<18m;10kN/m2≤施工总荷载<15kN/m2; 15kN/m≤集中线荷载<20kN/m; 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③承重支撑体系:满堂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 10kN≤单件起吊重量<100kN 的起重吊装

②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

③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

①24m≤搭设高度<50m 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②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

③悬挑式脚手架

④吊篮脚手架

⑤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

⑥新型及异型脚手架

(6)拆除、爆破工程

(7)围堰工程

(8)水上作业工程

(9)沉井工程

(10)临时用电工程

(11)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

(1)深基坑工程

①开挖深度≥5m 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②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①工具式模板工程:滑模、爬模、飞模

②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搭设跨度≥18m,施工总荷载≥15kN/m2,集中线荷载≥20kN/m

③承重支撑体系: 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100kN

②起重量≥300kN 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 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

①搭设高度≥50m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②提升高度≥150m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

③架体高度≥20m 悬挑式脚手架

(5)拆除、爆破工程

①采用爆破拆除

②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③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其他

①开挖深度>16m 的人工挖孔桩工程(淘汰工艺)

②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③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

2F320031 造价编制依据

序号

材料名称

采购及保管费率(%)

1

水泥、碎(砾)石、砂、块石

3.3

2

钢材、油料

2.2

3

其他材料

2.75

采购及保管费按现行计算标准乘以 1.10 调整系数。

材料采用含税价格编制时,材料价格可采用将含税价格除以调整系数的方式调整为不含税价格。主要材料除以 1.13 调整系数;次要材料和商品混凝土除以 1.03 调整系数;购买的砂、

石料、土料除以 1.02 调整系数。

2F320032 投标阶段成本管理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由左至右计位)。一至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水利工程顺序码 50;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01 为水利建筑工程,02 为水利安装工程;五、六位为分类工程顺序码(建筑:01 土方开挖工程;02 石方开挖工程;03 土石方填筑工程;安装:01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02 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03 安全监测设备安装工程),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自 001 起顺序编制(安装工程自 000 起顺序编制)。

2F320041 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要求

1.关于总承包招标的规模标准:总承包中施工、货物、服务等各部分的估算价中,只要有一项达到规定相应标准的,即施工部分估算价达到 400 万元以上,或者货物部分达到 200 万元以

上,或者服务部分达到 100 万元以上,则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当招标。

2F320042 施工招标的条件与程序

1.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 5 日。

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 3 个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

书。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3.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投标人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7 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澄清和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4.处理招标文件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异议的,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提出投诉

内容

提出人

要求(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不全

潜在投标人

17 日前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招标人

15 日前

招标文件异议

潜在投标人

10 日前

2F320043 施工投标的条件与程序

1.信誉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分为 AAA、AA、A(诚信),B(守信)和 C(失信)三等五级。

  1.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评标公示期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超过 3 人。中标候

选人(不是中标)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招投标过程中异议的处理

异议内容

提出人

提出时间

招标人处理

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

投标截止 10 日前

3 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前暂停招投标

开标过程

投标人

开标现场

当场处理,并记录

评标结果

投标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 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前暂停招投标

4.申请单汇总

类别

提交时间

内容

退还时间

进度付款申请单

每个付款周期末

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 应增加和扣减的变

更、索赔和其他金额;

应扣减的质量保证 金;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 款。

监理人收到申请单后的 14 天内完成核查, 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 28 天内付款

完工付款申请单

应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 28 天内

完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

的工程价款、应扣留

监理人收到申请单后的 14 天内完成核查;

发包人 14 天内审核,

的质量保证金、应支

监理人出具经发包人

付的完工付款金额。

签认的完工付款证

书;发包人应在监理

人出具完工付款证书

后的 14 天内付款

监理人收到申请单后

的 14 天内完成核查;

发包人 14 天内审核,

最终结清申请单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

止证书签发后

监理人出具经发包人

签认的最终结清证

书;发包人应在监理

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

后的 14 天内付款

5.承包人和分包人应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

7 内,送发包人备案。

2F320061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质量管理的内容

1.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考核:

每年 7 月 1 日至次年 6 月 30 日为一个考核年度。

2.考核采用评分和排名相结合的综合评定法,满分为 100 分,其中总体考核得分占考核总分的

60%,项目考核得分占考核总分的 40%。考核结果分 4 个等级,分别为:A 级(考核排名前 10

名,且得分 90 分及以上的)、B 级(A 级以后,且得分 80 分及以上的)、C 级(B 级以后,且得分在 60 分及以上的)、D 级(得分 60 分以下或发生重、特大质量事故的)。

2F320064 施工质量事故分类与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要求

事故类别损失情况

特大质量事

重大质量事故

较大质量事故

一般质量

事故

大体积混凝

事故处理所需的物资、器材和设备、人

土,金属制作和机电安装

工程

>3000

>500

≤3000

>100

≤500

>20

≤100

工等直接损失费(人

民币万元)

土石方工程、

>100

>30

>10

混凝土薄壁

>1000

工程

≤1000

≤100

≤30

>3

>1

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月)

>6

≤1

≤6

≤3

事故处理后对工程功能和寿命影响

对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有较大影响

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较大影响

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一定影响

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和工程

寿命

2F320074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1.工序工程,不划分工序单元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

不合格

合格

优良

主控

项目

未达到合格标准

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一般项目

逐(个)项(次)应有 7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河道疏浚

工程 90%

逐(个)项(次)应有 9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河道疏浚

工程 95%

报验

资料

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划分工序单元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

优良

所有工序

全部合格

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工序应达到 50%及以上

主要工序

/

优良

报验资料

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F320073 施工质量评定的要求

1.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评定内容

合格

优良

单元工程

合格

合格,其中 70%以上达到优良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

单元工程

/

优良率 90%以上

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

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

验合格

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原材料、中间产品

合格

合格

混凝土(砂浆)试件

合格

优良(当同一强度等级试件组数小于30

时,合格)

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

合格

合格

机电产品

合格

合格

2.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评定内容

合格

优良

分部工程

合格

合格,70%以上达到优良

主要分部工程

/

全部优良

质量事故

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质

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

70%以上

85%以上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资料

基本齐全

齐全

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

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

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

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

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3.工程项目质量评定标准

评定内容

合格

优良

单位工程

合格

合格,70%以上达到优良

主要单位工程

/

全部优良

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各单位

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

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

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

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1. 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及工程运行管理等

单位组成评定组,评定结论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参加评定组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人数应不少于 5 人(大型工程,不宜少于 7 人)。

2320081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报有管辖权的部门或机构备案。

2F32008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和安全事故应急管理

生产安全事故从大到小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4 个等级。

重大危险源

事故等级

死亡人数/人

重伤人数/人

直接经济损失

一级

特别重大

≥30

≥100

≥1 亿元

二级

重大

[10,30)

[50,100)

[0.5,1)亿元

三级

较大

[3,10)

[10,50)

[0.1,0.5)亿元

四级

一般

<3

[3,10)

[0.01,0.1)亿元

较大涉险事故,是指发生涉险 10 人以上,或者造成 3 人以上被困或下落不明,或者需要紧急

疏散 500 人以上,或者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田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事故。

2F320086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

1.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评审满分为 100 分。具体标准为:

(1)一级:评审得分 90 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 70%;

(2)二级:评审得分 80 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 70%;

(3)三级:评审得分 70 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 60%;

(4)不达标:评审得分低于 70 分,或任何一项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低于应得分的 60%。

2.达标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累计记分达到 10 分,实施黄牌警示;累计记分达到 15 分,证书

期满后将不予延期;累计记分达到 20 分撤销证书。

记 20 分的情形: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处于公开期内的;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不接受检查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较大及以上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且负有责任的;

记 15 分的情形:发生 1 人(含)以上死亡,或者 3 人(含)以上重伤,或者 10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且负有责任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管理突出问题的; 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按照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评审规定和标准不达标的;

记 10 分的情形:降低资质等级;因安全生产问题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公开期内的;

记 8 分的情形:暂扣许可证件;

记 6 分的情形: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

记 5 分的情形: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记 4 分的情形:罚款;

记 3 分的情形:警告、通报批评。

2F320092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验收的要求

  1. 项目法人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分部工程的验收质量结论应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验收质量结论之日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核备(定)意见书面反馈项目法人。当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质量结论有异议时,项目法人应组织参加验收单位进一步研究,并将研究意见报质量监督机构。当双方对质量结论仍然有分歧意见时,应报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协调解决。
  2. 项目法人组织单位工程验收时,应提前 10 个工作日通知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3.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单位工程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项目法人应在单位工程验收通过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质量监督机构府在收到验

收质量结论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核定意见反馈项目法人。

4.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F320094 水利工程专项验收的要求

  1. 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 20 个工作日。
  2.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满足:建设项目运行生产能力达到其设计生产能力的 75%以上并稳定运行,相应环保设施已投入运行。如果短期内生产能力无法达到设计能力的 75%,验收调查应在主体工程稳定运行、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进行,注明实际调查工况。

3.竣工图的审核与签署的要求:档案验收对项目档案管理及档案质量进行量化赋分,满分为

100 分。验收结果分为 3 个等级:总分达到或超过 90 分的,为优良;达到 70~89.9 分的,

为合格;达不到 70 分或应归档文件材料质量与移交归档项达不到 60 分的,均为不合格。

应归档文件材料质量与移交归档满分为 70 分,其中完整性 24 分;准确性 32 分;系统性 10

分;归档与移交 4 分。

4.档案专项验收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规模,抽查各单位档案整理情况。抽查比例一般不得少于项目法人应保存档案数量的 8%,其中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竣工图总张数的 10%;抽查档案总量应在 200 卷以上。

2F320095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

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 1 年内进行。不能按期进行竣工

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一定运行条件是指:

(1)泵站工程经过一个排水或抽水期;

(2)河道疏浚工程完成后;

(3)其他工程经过 6 个月(经过一个汛期)至 12 个月。

2F320097 小型项目验收的要求

1. 小型除险加固项目竣工验收应在小型除险加固项目全部完成并经过一个汛期运用考验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2.小水电工程验收分类:

按验收主持单位:法人、政府

项目法人应在第一个单位工程验收前 60 个工作日以前,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提出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后,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应办理机组交接手续,进行试生产运行,试生产期限为 6 个月(经过一个汛期)至 12 个月。

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人负责工程的交接工作。

3.在施工单位递交了工程质量保修书、提交有关竣工资料,完成施工场地清理后,项目法人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向施工单位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

2F320101 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控制

混凝土

土方

平行检测

≥3%,重要部位每种强度等级的最少取样 1 组

≥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 3 组

跟踪检测

≥7%

≥10%

2F331031 修建工程设施的水土保持预防规定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五度以上坡地植树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等,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2F332011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框架

标准制定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2 年,修订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1 年。

行业标准的发布时间为水利部批准时间,开始实施时间不应超过其后的 3 个月。

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 5 年。

2F332012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的有关要求

4.2.2 采用开敞式高压配电装置的独立开关站,其场地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2.2m 的围墙。

9.3.3 操作平台及悬挂脚手架边缘应设防护栏杆,其高度应不小于 120cm,横挡间距应不大于 35cm,底部应设高度不小于 30cm 的挡板且应封闭密实。在防护栏杆外侧应挂安全网封闭。

2.4.17 土石围堰、混凝土围堰与浆砌石围堰的稳定安全系数应满足下列要求:

围堰级别

计算方法

瑞典圆弧法

简化毕肖普法

3 级

≥1.20

≥1.30

4 级、5 级

≥1.05

≥1.15

重力式混凝土围堰、浆砌石围堰采用抗剪断公式计算时,安全系数 K’应不小于 3.0,排水失效时安全系数 K’应不小于 2.5;抗剪强度公式计算时安全系数 K 应不小于 1.05。

11.1.1 地下洞室开挖施工过程中,洞内氧气体积不应少于 20%

5.1.3 高处临边、临空作业应设置安全网,安全网距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应超过 3.0m,水平投影宽度应不小于 2.0m。安全网应挂设牢固,随工作面升高而升高。

8.2.1 炸药库房间、雷管库与炸药库、雷管库与雷管库库房间距均不得小于 35m

8.3.2 爆破器材装卸应遵守下列规定:人力装卸和搬运爆破器材,每人一次以 25~30kg 为限, 搬运者相距不得少于 3m

3.4.6 施工作业噪声传至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的噪声不超过昼间 55dB,夜间 45dB

2F332013 水利工程土石方施工的有关要求

5.5.5 当特大断面洞室设有拱座,采用先拱后墙法开挖时,应注意保护和加固拱座岩体。拱脚下部的岩体开挖,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拱脚下部开挖面至拱脚线最低点的距离不应小于 1.5m

(2)顶拱混凝土衬砌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 75%

13.2.10 采用电力起爆方法,装炮时距工作面 30m 以内应断开电源,可在 30m 以外用投光灯或矿灯照明

2F332014 水工建筑物施工的有关要求

  • 在施工的建(构)筑物周围应划出施工危险警戒区,警戒线至建(构)筑物外边线的距离应不小于施工对象高度的 1/10,且不小于 10m。警戒线应设置围栏和明显的警戒标志,施工区出入口应设专人看守。危险警戒区内的建筑物出入口、地面通道及机械操作场所,应搭设高度不小于 2.5m

安全防护棚。

2F333001 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执业规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执业规模)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承担(执业规模) 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类别

工程规

执业

规模

备注

水库工程(蓄水枢纽工程)

大型

大型

中型

中型

小型

小(2)型

以下

小型

防洪工程

大型

大型

治涝工程、灌溉工程、供水工程、发电工程、拦河水闸工程、引水枢纽工程、泵站工程(提水枢纽工程)等

中型

中型

小(1)型

小(2)型

小型

工程类别

级别或投资额

执业

规模

备注

堤防

1、2

大型

填塘固基、堤顶道路(含坡道)、堤岸防护工程 1、2、3 级的执业规模为中型,4、5 级为小型。

3、4

中型

5

小型

河湖整治(含疏浚、吹填工程)

≥3000 万元

大型

农村饮水、水土保持(含防护林)、环境保护工程

[200,3000)万

中型

<200 万元

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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