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建造师分为一级和二级,可是一级和二级到底能承担多大规模的项目负责人呢?
那么我们就来详细探讨这个问题。
建筑行业从为了适应现代化,与国际接轨,引入并完善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由“考”代“评”,废止了项目经理证,全面推行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于2007年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明确了界定范围。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从建筑层数、高度、跨度、建筑面积,单项工程投资额等5各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规模上分为大型、中型、小型。
1.大中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2.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按单项工程合同额区分,二级建造师可以承担3000万以下规模的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无限制。
按建筑群建筑面积区分,二级建造师可以承担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下规模的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无限制。
按单体建筑面积区分,二级建造师可以承担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米以下规模的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无限制。
当然了,实际实施过程中,为了避免各种复杂的情况,绝多数项目经理都是由一级建造师担任。
同时,有一点必须指出的是,一级建造师是全国注册,全国执业,而二级建造师是省内注册,全国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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