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化跨国总部扶持政策,新增“事业部总部”类型(上海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政策)

11月6日举行的上海城市推介大会上,由上海市政府修订的《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最新发布。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获悉,此版《规定》新增“事业部总部”类型,同时结合实践,优化总部企业支持举措。

上海是中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2002年,上海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发布了《上海市鼓励外国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暂行规定》,大力吸引跨国公司落沪。20年来,上海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鼓励和支持,成为积极利用外资、扩大对外开放的生动缩影;20年来,上海累计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数量从16家增长至877家,成为中国内地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最为集聚的地区;20年来,上海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能级持续提升、溢出效应明显,为上海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提出的“发展更高能级总部经济”要求,继续保持上海总部经济的先发优势,上海市政府修订并发布了《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为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和发展总部企业注入强大动力。

一是新增“事业部总部”类型。首次定义“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与跨国公司最新发展趋势相契合,将营业收入规模和占比纳入认定标准,为跨国公司进一步提质发展提供赋能支持。

二是优化总部企业支持举措。聚焦总部企业在沪发展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改革举措。资金运作与管理方面,在跨境资金池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便利;贸易便利化方面,支持企业开展离岸贸易、分拨中心、保税维修等新型国际贸易,优先培育重点总部企业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科技创新方面,支持企业申请政府科研项目,列入生物医药试点企业和物品“白名单”享受通关便利;商事登记方面,便利企业开展市场登记“全程网办”,申领、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人才引进方面,为企业人才落户、参与职称评审、参评白玉兰友谊奖等方面提供便利;出入境方面,为企业相关人员办理出入境、申办在华永久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推荐企业涉外商标纳入本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提供异地维权保护协作等。

三是强化总部企业服务机制。本市将设立市区两级总部企业服务专员机制,依托市区外商投资协会、驻沪商协会等行业组织搭建政企服务沟通平台,形成合力服务好总部企业的发展。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2年11月23日 上午10:31
下一篇 2022年11月23日 上午10:4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