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建委科研项目立项通知
尊敬的各位科研项目申报人:
根据卫建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度科研项目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
1.申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申报项目应当属于医疗卫生领域,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任务,能够为医疗卫生事业作出重要贡献。
3.申报项目应当符合卫建委的相关规定,不属于任何违法、违规、违纪项目。
二、立项流程
1.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填写《2021年度科研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提交至指定邮箱。
2.卫建委将对申报书进行审核,并确定立项项目名称、研究内容、研究目标、申请人等信息。
3.立项项目名称和申请人等信息将通过卫建委官方网站发布,供申报人参考。
三、立项资助
1.立项项目将获得卫建委的资助,资助金额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2.资助资金用于支持项目的科研活动,包括设备采购、人员培训、论文发表等。
3.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卫建委的资助政策,办理相关资助手续。
四、立项要求
1.申报人应当严格按照《申报书》的要求填写,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申报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3.申报人应当遵守科研道德,不得抄袭、剽窃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各位科研项目申报人:
该项目的立项通知已经发布,请尽快填写《申报书》,提交至指定邮箱。立项资助和注意事项等信息将通过卫建委官方网站发布,请申报人及时关注。
特此通知。
卫建委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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