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本级企业研发经费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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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2022-07-01至2022-07-15
奖补范围
(一)在我市六城区和市属三大工业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
(二)企业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且研发经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结束之日止已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享受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三)企业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无科研失信行为。
申报内容
(一)总量奖补
2021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该企业2021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无负增长(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达到2000万元的,降幅不超过5%),按企业2021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数的3%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每年奖补总额最高为200万元。
(二)增量奖补
按企业2021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增量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
1.广西瞪羚企业、建设有国家级科研平台的企业,按2021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增量的6%给予奖补。
2.高新技术企业、建设有自治区级科研平台的企业,按2021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增量的5%给予奖补。
3.其他企业按2021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增量的4%给予奖补。
4.单个企业每年奖补总额最高为200万元。
5.因2020年度未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享受税前加计扣除,造成无对比数据的企业,不享受增量奖补。
(三)配套奖补
2021年度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企业,且单个项目获得经费达到300万元(含)以上,按2021年度该项目实际得到财政科技经费的5%给予配套奖补。单个企业每年奖补总额最高为150万元。
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科技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北楼20楼2006室)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2021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申报表,申报总量奖补、增量奖补的企业,请填写附件1;申报配套奖补的企业,请填写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申报增量奖补的企业,需提供广西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科研平台、自治区级科研平台等有关资质认定证明材料(复印件)。
4.申报配套奖补的企业,需提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立项文件、项目合同/计划任务书和到账凭证(复印件);
(二)同一企业可同时申报上述三类奖补;
(三)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税务、工信等部门对企业申报进行核定;
(四)审查合格的奖补项目,在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kjj.guili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市科技局商市财政局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拨付资金;
(五)其他要求详见原文附件3。
项目来源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桂林市财政局、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桂林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市科〔2020〕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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