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会经费管理办法2020
为加强江西工会经费管理,保障工会活动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江西省政府制定了《江西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本文将对办法进行全文解读。
一、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江西省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各级工会经费实行单独列支、单独核算、公开透明的原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挤占和虚报工会经费。
二、经费来源
办法明确,工会经费来源主要包括:
1. 会员缴纳会费;
2. 工会组织举办活动的收入;
3. 政府拨款;
4. 其他自筹经费。
三、经费开支
办法规定,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1. 工会组织举办活动支出;
2. 工会会员参加和组织活动支出;
3. 工会组织维护和保养设施支出;
4. 工会组织印刷和发行资料支出;
5. 其他工会活动支出。
四、经费审批
办法规定,各级工会经费开支应当由工会委员会审核批准,并设立专门的经费账户,实行单独列支、单独核算、公开透明的原则。工会经费开支项目和标准应当符合实际情况,不得虚报、谎报或者夸大开支。
五、其他规定
办法还对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其他规定,包括:
1. 工会经费必须用于工会组织的生活和工作,不得用于任何其他开支;
2. 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会员公布,接受会员的监督;
3. 各级工会应当加强对工会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江西工会经费管理办法2020为我们工会经费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定,有助于保障工会活动的正常开展,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效率。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和工会的共同努力下,江西省各级工会经费管理将会进一步加强,为江西省的工会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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