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员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促进党员思想教育和工作实践,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细则。
一、积分标准
党员积分分为政治素质、工作表现、学习教育、志愿服务、组织生活、纪律纪律七个方面,每个方面积分为10分,总积分为党员总积分。
1. 政治素质积分:包括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
2. 工作表现积分:包括工作成绩、工作贡献、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方面。
3. 学习教育积分:包括学习态度、学习效率、学习成果、学习收获等方面。
4. 志愿服务积分:包括志愿服务时间、志愿服务内容、志愿服务成果、志愿服务贡献等方面。
5. 组织生活积分:包括组织参与率、组织纪律性、组织沟通能力、组织归属感等方面。
6. 纪律纪律积分:包括违反党的纪律、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等方面。
二、积分计算
党员积分实行月考核制度,每个党员每月进行1次积分考核,考核结果在党员个人考核记录中体现。
1. 政治素质积分:考核内容包括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每个方面根据考核结果分别给予1-5分的奖励积分,奖励积分不得跨项累加。
2. 工作表现积分: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工作贡献、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方面,每个方面根据考核结果分别给予1-5分的奖励积分,奖励积分不得跨项累加。
3. 学习教育积分:考核内容包括学习态度、学习效率、学习成果、学习收获等方面,每个方面根据考核结果分别给予1-5分的奖励积分,奖励积分不得跨项累加。
4. 志愿服务积分:考核内容包括志愿服务时间、志愿服务内容、志愿服务成果、志愿服务贡献等方面,每个方面根据考核结果分别给予1-5分的奖励积分,奖励积分不得跨项累加。
5. 组织生活积分:考核内容包括组织参与率、组织纪律性、组织沟通能力、组织归属感等方面,每个方面根据考核结果分别给予1-5分的奖励积分,奖励积分不得跨项累加。
6. 纪律纪律积分:考核内容包括违反党的纪律、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等方面,每个方面根据考核结果分别给予1-5分的奖励积分,奖励积分不得跨项累加。
三、积分考核办法
1. 政治素质考核:
(1)考核内容: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
(2)考核方式:每月进行1次考核,考核结果在党员个人考核记录中体现。
(3)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应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如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
2. 工作表现考核:
(1)考核内容:工作成绩、工作贡献、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方面。
(2)考核方式:每月进行1次考核,考核结果在党员个人考核记录中体现。
(3)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应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如工作成绩、工作贡献、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方面。
3. 学习教育考核:
(1)考核内容:学习态度、学习效率、学习成果、学习收获等方面。
(2)考核方式:每月进行1次考核,考核结果在党员个人考核记录中体现。
(3)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应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如学习态度、学习效率、学习成果、学习收获等方面。
4. 志愿服务考核:
(1)考核内容:志愿服务时间、志愿服务内容、志愿服务成果、志愿服务贡献等方面。
(2)考核方式:每月进行1次考核,考核结果在党员个人考核记录中体现。
(3)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应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如志愿服务时间、志愿服务内容、志愿服务成果、志愿服务贡献等方面。
5. 组织生活考核:
(1)考核内容:组织参与率、组织纪律性、组织沟通能力、组织归属感等方面。
(2)考核方式:每月进行1次考核,考核结果在党员个人考核记录中体现。
(3)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应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如组织参与率、组织纪律性、组织沟通能力、组织归属感等方面。
四、积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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