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科技部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为了推动科技创新,加强科技部与相关机构的合作,科技部决定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对相关机构的技术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本合同适用于科技部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技术开发的事宜。

一、合同背景

本次委托的目的是为科技部的技术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提升科技部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本次技术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技术咨询:为科技部提供关于科技领域的技术咨询,协助科技部制定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

2. 技术开发:为科技部提供关于科技创新的技术开发服务,包括技术调研、技术开发、技术测试等。

3. 技术转让:为科技部提供关于科技成果的转让服务,包括技术成果的展示、演示、推广等。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至科技部完成技术工作为止。

三、技术成果

科技部将委托相关机构开发的技术成果提交给科技部的技术部门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技术成果符合科技部的技术政策和标准。

四、技术费用

本次技术工作的费用由科技部支付,具体费用标准如下:

1. 技术咨询:每次5000元。

2. 技术开发:每次20万元。

3. 技术转让:每次10万元。

五、付款方式

科技部将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向相关机构支付技术费用。支付方式如下:

1. 技术咨询:每次5000元。

2. 技术开发:每次20万元。

3. 技术转让:每次10万元。

六、合同的解除

1. 科技部有权在必要时解除本合同。

2. 科技部解除本合同后,相关机构有权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技术成果。

七、其他约定

1. 科技部有权对相关机构的技术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相关机构应当积极配合科技部的工作。

2. 相关机构应当遵守科技部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 相关机构应当保证技术成果的质量和安全性,不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以上就是科技部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的全部内容,本合同一式两份,科技部和相关机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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