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村书记挂职党委委员政策规定

福州市村书记挂职党委委员政策规定

为推进福州市农村现代化建设,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提高村书记的素质和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工作的条例》等规定,福州市政府制定了《福州市村书记挂职党委委员政策规定》。

一、挂职政策

1. 挂职对象:福州市农村党组织推荐的现任村书记,包括村委会主任、副校长、副校长等职务现任人员。

2. 挂职时间:每年2季度,其中2季度在村工作,1季度在福州市工作。

3. 挂职条件:现任村书记必须担任一个以上村的村委会主任,且连续任职时间在3年以上,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4. 挂职方式:采取挂任的方式,即现任村书记在福州市挂任一个党委(母公司)的党委副书记,同时在福州市工作期间,按照福州市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和组织福州市农村工作。

5. 挂职待遇:挂职期间,享受福州市 dry list 类公务员的相关待遇,包括薪酬、福利、保险等。同时,在福州市挂任党委副书记期间,还享有组织给予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二、工作政策

1. 加强党的建设:村书记挂职党委副书记期间,要积极参与和组织党的建设,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推进农村党员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党员素质。

2. 推进农村改革:村书记挂职党委副书记期间,要深入挖掘福州市农村发展潜力,积极推进农村改革,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村书记挂职党委副书记期间,要积极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电力、通信、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4. 推动乡村文化发展:村书记挂职党委副书记期间,要积极推动乡村文化发展,加强乡村文艺团体建设,提高农民的文化素养和生活质量。

5.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村书记挂职党委副书记期间,要积极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加强农村环境监管和治理,提高农村居民的环境意识和素质。

三、纪律政策

1. 加强纪律监督:村书记挂职党委副书记期间,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加强自我约束,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的利益不受侵害。

2. 严格纪律处分:对违反党的纪律的村书记,将严格给予纪律处分,并予以诫勉谈话。

3. 禁止利用挂职身份谋取私利:村书记挂职党委副书记期间,不得利用挂职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违反廉洁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福州市政府制定的《福州市村书记挂职党委委员政策规定》旨在加强福州市农村党组织建设,提高村书记的素质和能力,推动福州市农村现代化建设。村书记挂职党委副书记期间,将积极参与和组织福州市农村工作,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文化发展,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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