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贵州省科技发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服务水平,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发展条例》的规定,制定了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内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创新机构、企业和科研机构从事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二、项目申请
1.项目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省科技管理部门制定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2)具有相应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能够实现能力;
(3)有可行的项目方案和合理的实施计划;
(4)有相应的科技支撑条件和实践基础。
2.项目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技术方案;
(3)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
(4)项目计划书;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申请应当由申报单位向省科技管理部门提交,不得由其他机构或个人代报。
三、项目管理
1.项目管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主持人应当明确,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
(2)项目管理应当实行目标管理,有详细的项目计划和进度安排;
(3)项目管理应当实行风险管理,有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4)项目管理应当实行质量管理,有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
2.项目管理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计划书;
(3)项目进度报告;
(4)项目风险管理报告;
(5)项目质量管理报告。
四、验收与评审
1.项目验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主持人应当对项目进行验收,有验收报告;
(2)项目验收应当实行评审制度,有评审报告。
2.项目验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验收报告;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各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创新机构、企业和科研机构应当遵守本办法。
3.本办法中的具体操作事项由各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创新机构、企业和科研机构结合实际制定。
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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