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总工会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广西总工会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工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广西总工会制定了《广西总工会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现将办法发布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广西总工会及其所属工会组织和会员的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来源

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会员会费由会员个人缴纳,按照会员的人数实行差异化的会费收取制度。工会经费用于工会组织执行和维护正常工作、开展活动、保障会员权益等方面。

三、经费支出

1.工会活动支出。工会组织按照工作需要,组织会员参加各类活动,如劳动竞赛、锻炼身体、学习文化、庆祝节日等。活动支出应当符合规定的支出标准,并据实列支。

2.工会工作经费。工会组织用于执行和维护工会工作,如组织会员参加培训、购买物资、维护权益等。工作经费应当据实列支,不得虚列、冒领。

3.其他支出。工会组织根据需要用于其他支出,如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等。

四、经费审批

工会经费支出应当由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公室审核,经工会领导批准后,由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公室张榜公布,并报广西总工会领导批准。

五、经费监督

广西总工会应当加强对工会经费的进行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经费收支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检查。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公室应当定期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六、附则

本办法所称会员会费,是指工会会员个人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会费标准缴纳的会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广西总工会

2021年11月1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18分钟前
下一篇 6分钟前

相关推荐